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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自由時報 2011-7-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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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資料為:臺北市政府 資訊處 設備網路組 ( 2011 / 7 / 26 ):

無線接取器 ( Wi-Fi AP ) ,不是「基地臺」,Wi-Fi 無線網路的電磁波強度很小,小於日光燈、行動電話、行動通信基地臺、吹風機、微波爐、電視 等各種電器用品。

Wi-Fi AP的電源 不論是在開啟、還是關閉的狀態下,它的電磁波功率密度測量數據,幾乎沒有差距。

環境中的無線廣播、無線電視電臺、以及無線網路訊號,WHO在報告仍然維持「無可靠科學證據顯示 有致癌關聯性」的結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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